老公知道後,沒有怪我,只是安慰我說:你就是太傻了,你一年到頭補貼給你爸媽身上的錢,沒有一萬,也有七八千了。可是咱們孩子過生日,別說紅包了,你爸媽連個生日祝福也沒有。你爸媽說不會轉帳,可是你弟媳的紅包,她不是轉得那麼順溜嗎?
還有,今年國慶,咱媽做手術,你爸媽沒說發個紅包表示一下,就連打個電話問候一句都沒有。我看,過年咱也沒有回去的必要了,以後呀,你還是把錢花在自己身上和孩子身上吧。 老公說的,其實我心裡都明白。
這些年,我沒給我爸媽少花錢。但是我爸媽卻不願意在我身上花一分錢,在他們眼裡,嫁出去的女兒潑出去的水,我早就已經是外人了。 我思來想去還是把我家裡的真實情況告訴我媽,希望她能把2000塊錢退還給我。
我媽一直到第二天才回了我一句語音:這個錢我已經花出去了,沒辦法再還給你。你婆婆生病,那是她的事,我和她也不熟,沒有義務要來看望她,就更不要說更她花錢了。
聽了我媽的話,我背脊一陣涼意。雖然心寒,但是也值得慶幸。還好我現在發現得並不晚,以後我的錢都要花在自己的小家上,只有自己的小家庭過得好,才是真正的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