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後,我們和婆婆住在一起,我是衝著一家人團團結結,家和萬事興的奔頭生活的。 每個月,我和老公會給婆婆3000元做為伙食費,餘下的錢我們就存著準備買房。
平常我只要有空,早餐、晚餐我都會負責,午餐就在公司解決。 有時候,婆婆也會早早做好飯,讓我帶愛心便當,同事經常打趣我,說我找了個好婆婆,天天曬命。
我暗暗開心,為自己選擇對了人,選擇對了家庭而慶幸,回家做家務做得也更開心了。 婚後第二年,我檢查出懷孕了,老公和婆婆雖然對我都很好,但我們現在住的這房子是老破小,我們結婚時沒有重新裝修。
住了幾十年,回潮天,牆壁上到處都是滴水,地板上更是走路都要12分小心,不然隨時可能有幸親歷一場免費溜冰,我們成年人倒沒什麼,但我實在不想讓孩子受這種苦。
我和老公商量,把我們這幾年的積蓄,加上公積金另外再找親朋好友借一些,供一套房子。 老公一開始各種擔憂,怕我們負擔不起後續的房貸,又擔心借的錢不知道什麼時候能還得上。
最後我軟磨硬泡,老公才終於同意。 我們算了一下,積蓄一共有200000元,到時候找我媽媽借50000元,找婆婆借50000元,分期30年,壓力也不大。
這事定下來後,我每天只要有空就往各大樓盤跑,精打細算,希望找到一個又好又便宜划算的樓盤。
這一天,幾個好友說我結婚後,都沒有出來玩過了,約我出來一起聚聚。 當他們聽到我準備供房子的消息,都祝福我終於要熬出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