曖昧與婚姻最大的不同在於:
談戀愛也好,結婚也好,都是你「照著標準」去找伴侶。
在一張紙上,羅列下你對伴侶的期待;
身高,長相,學歷,收入,家境,性格……
這樣的關系,不像愛情,更像「面試」。
你在面試對方,對方也在面試你;
這是一種雙向的考核與篩選。
但曖昧關系不是。
曖昧關系,只有心動。
這種感覺大概就是:
某天你遇到了一個人,你們四目相對的瞬間,所有的條條框框與標準,全都被你否定了。
盡管對方與你的標準有差異,可你無比確定:
「就是TA了」。
真誠的曖昧就是這樣。
一瞬間的心動,一直欣賞,真誠相待。
沒有那麼多條條框框,不擰巴,不糾纏,不焦慮;
享受當下的舒適,不去考慮明天還會不會在一起。
就像馮唐的那首詩:
「我不要天上的星星,我要塵世的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