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選對人」比對方有錢更重要
談戀愛或結婚,合適重要,喜歡重要,還是對方有錢重要?
我覺得,每個人都應該選擇「喜歡的人談戀愛」。
為什麼?
你要明白,談戀愛這件事,會讓你投入相當高的成本。
情緒價值,物質滿足,愛意,時間成本等。
當對方離開你了,那你投入這麼多的成本,就全沒了。
所以說,找對人很重要。
換個角度講:
既然愛情都會消失,那為什麼不跟那個讓你快樂,讓你喜歡讓你瘋狂的人在一起呢?
曖昧也好,戀愛也好,一定要找快樂的,喜歡的人。
永遠不要跟負面情緒太多,喜歡虐戀的人在一起。
就好比你花了一個月工資去某個餐廳奢侈一把;
吃完後你的感受是:就跟吃了蒼蠅一樣。
不值,惡心。
圖什麼呢?
關於曖昧,關於戀愛,記住一個核心:
「千金難買我開心」。
02. 感情升溫的標志:一起做飯
舉個例子:
你會不會邀請認識不久的朋友回家坐坐?
想必不會吧?
你跟普通朋友、同事們約會的地方,一般是快餐店,簡單、利索;
吃飽喝足,聊聊天,打發時間,然後各回各家,各找各媽。
能被你邀請回家的,最少也是認識多年的朋友;
或者,是你很喜歡的人。
也就是說:
你跟異性感情升溫的明顯標志是:一起回家,一起做飯。
做飯時間越久,好感度越深;
享受做飯的時間越長,默契度越足。
做飯的過程,你們的感情也在進一步加深。
讓你有種「家人」的歸屬感。
日子再快,生活再忙,也有人陪你一起做飯,一起吃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