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失婚的時候女兒已經上國小6年級,我想帶女兒走,可是女兒卻選擇了他的父親。 雖然我很想帶女兒走,可女兒既然這樣選擇,我也只能接受。 我不怪她,論條件,她父親的情況比我好,有穩定工作,薪水也不低,而且她父親有文化,再說了有公婆幫襯著我也不擔心,反倒是我,因為走街串巷地賣臭豆腐,也沒能力照顧好女兒。 女兒這些年跟著她的爸爸生活在一起,一開始我每個月還把她接過來住2天,後來她學業漸漸緊張起來,我們便很少見面,有次我拉著推車經過她的學校,就駐足下來想等女兒放學看她一眼,後來老遠我就看見了她,她也看見我,可隨之她竟然跟著同學有說有笑的離開,選擇對我視而不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