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對著老伴的照片說:「老伴啊,你看看,這就是咱們的女兒和女婿,他們來要房子了。」這時,我更加慶幸,多虧我從來沒有告訴女兒女婿,我在外面幹活掙錢的事,要是他們知道了,還不天天找我要錢啊!我這一步走對了呀!那一晚,我徹夜失眠,我想了很多很多。我知道我的養老只能我一個人來面對了,女兒和女婿很可能指望不上了。老伴走後,我的退休金也幾乎花不著,因為我在公司裡吃住。在公司裡,每月的工資我都一分沒動,我的卡上也攢了一部分錢了。但是我知道。我不可能在公司裡一直幹下去的,畢竟年紀擺在那裡,我打算再幹個幾年我就得主動辭職。可是我手裡的這些錢,可能還不夠養老的。因為如果我生病住院的話,我得花錢雇護工啊!我們這裡護工一天就得300多塊錢(約1400台幣)!我能依靠的,只有這座房子了。我做好了打算,馬上就把房子賣掉,省得女兒和女婿惦記著。既然他們心裡根本沒有我,我也就沒有必要把財產留給他們了,再說我給他們的也不少了,對得住他們了。但是,畢竟賣房子是大事,得經過女兒同意,我得提前讓女兒知道,我以為女兒也許會反對,她知道後,卻沒說什麼,只是表示賣房子時她會配合我辦手續。賣房子這件事對女兒觸動很大,我發現她的眼圈都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