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後,我以絕食抗爭,父母終於妥協了。結婚的時候,婆家就給買了「三金」,婚房是我家買的,婚禮的費用也是我家承擔的。
婚後,老公對我依舊不錯,我覺得我嫁對人了!
矛盾是從小姑來了之後開始的。小姑大學畢業之前,和相戀了4年的男朋友分手了。
男朋友找了一個家庭條件好、父親是局長的同城女孩。
畢業之後兩人雙雙回到老家,小姑受不了戀人的背叛,情緒低落,無法自拔。
婆家在農村,她不想回去,另外她想在我家附近找份工作。
結果因為失戀,小姑情緒不好,遲遲沒出去找工作,在我家白吃白住。
小姑住了一年,沒有走的意思,我就跟老公說,她在我家待著不是辦法,得想辦法讓她出去工作。
這樣心情才能好,她在家待著喜歡胡思亂想,有工作了,忙起來就把不開心的事情忘了。
老公說,我妹妹沒有工作的打算,我可張不開嘴,催她找工作。
就像我怕她在我家吃喝似的,我是她親哥,親情比金錢更重要!你懂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