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
試圖留住一個要走的人,這本身就是笑話。
我不是特別明白,為什麼那些要離開的人不主動開口說他要走,想走。而是通過種種或明或暗的表現,向對方暗示他的心思。
是不好意思做第一個轉身的人呢,還是想留一個好名聲和形象,方便在下一段感情裡面對新人時博好感。
無論哪種,其實你都大可以直說的。大家都是成年人,遮遮掩掩的真沒必要,不過是拖著互相消耗。
如果你不愛了,或者重新有了新的感情寄託,你就坦率告訴我。我或許會挽留一兩次,但絕不會糾纏。
不可否認,一直以來我都很喜歡你、愛你。想和你過完春天過冬天,過完冬天過夏天,四季輪轉萬年長。
可這並不意味著我輸不起,離不開你。你是挺特別的,但還沒特別到我割捨不下的程度。人生是曠野啊,我的人生更如是。
所以,如果愛累了,不想繼續了,別冷臉相向。就親口跟我說,說你累了,不想愛了,想走了。
我會說,好的,慢走不送。
——「我們分手吧。」
——「好。」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