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大罵女兒,說:嫁出去的女兒,哪有權利分嫁家的東西?娘家的東西跟你們沒有任何關係,如果你們和其他人一樣,惦記著這點東西的話,以後別回來了。
小女兒氣鼓鼓的,而大女兒卻哭著走了。
送走兩個女兒後,我轉身把錢借給了大哥,後來我才聽村裡人說起,大女兒是真的在縣城裡開了一家餐館,他們還說生意還非常好。
我連忙找小女兒打聽,才知道是真的,小女兒還告訴我說:我姐都是從銀行貸款,每個月都要還利息,這下你是不是滿意了?
我恨不得扇自己幾個耳光,我想去修補和女兒之間的關係,可是,從那以後,大女兒根本不想理我,連我的生日都不回來,只說:你要侄子就夠了,要我有什麼用。
我知道大女兒怨恨我,為了求得她的原諒,我願意把房子給她,可是,她拒絕了,說自己不需要,還說所謂的父女親情都是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