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個兒子一個女兒,兒子叫王潘,今年42歲。
大學畢業後留在了城裡設計院上班,並在那裡成了家,媳婦是一名教師。
在一所中學教英語,孫子今年也上高中了。 女兒叫王紅,今年35歲,結婚已經7年了。
在工廠裡當作業員,月薪水兩萬多;女婿叫張峰,今年38歲,是一名小學體育老師,月薪三萬多元。 外孫女今年6歲了。
正好上一年級,就讀於女婿的學校,正好由女婿上下班帶著,也不用別人接送了。
我和女兒住得比較近,也就相隔七八里路。
老伴離世後,我就患上了心臟病,女兒女婿擔心我一個人在家不行,就和兒子商量了一下,說把我接到他們家去養老。
兒子立馬同意了,說他每月給補貼3500元生活費,其餘有什麼事情,全都花我的錢就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