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過分的是,他喝多了酒還動粗。
那次他扯著我頭髮往屋裡拽,女兒楠楠想攔著她爸,差點被推下樓梯。
多虧楠楠抓住了扶手,不然我這會兒怕是已經失去寶貝女兒了。
就在那一刻,我鐵了心:離!
可離婚哪有那麼容易,特別是對方是個無賴的時候。
他最拿手的就是死纏爛打。
對付這種人,只有用錢打發,為了那張離婚證,我捨棄了房子和車。
但後來我後悔了,不是後悔離婚,而是後悔沒找個好律師。
我該讓他什麼也帶不走,而不是自己受了那麼多苦,才明白有個自己的窩有多金貴。
娘家是我最後的依靠,要是沒有父母能靠,我恐怕根本不敢離婚。
可一回家,心就涼了半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