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語:
貪婪,一旦被人識穿,你的目的差不多就會破產。緊隨著,你的人品也會被否定,再也沒了可以逆轉的可能。
其實婚姻大事,主要就是講究一種平衡與保障。凡事按照習俗與平均標準走,對男女雙方及其家庭來講,是一件沒有太多爭議、皆大歡喜、彼此有面的事情。
本來就不熟悉的家庭之間,建立與獲取信任便是一件很有難度的事情,儘量顯現誠意,表現家風、品格與寬容大度都尚且來不及,居然反倒覬覦起女方的財產起來,男方家父母的這樣一種做法,就是自毀形象、盡顯貪婪勢利嘴臉的一種做法。
試問哪個女孩子的父母親在發現婆家長輩是這樣一副尊容與德性之後,還能放心讓女兒深入虎狼窩呢?畢竟凡事只要有了開端,接下來就會變成一種常態。
在發現不妥、協商無果的情況之下,放棄及時止損,就會成為一種最符合情理的選擇。
因此,有些父母原以為是在為自己的孩子爭取權利、謀求利益的做法其實卻是在用自私與貪婪毀掉他的幸福、改變他餘生的軌跡。
這種害人害己的行為究竟能帶來什麼樣的好處?大概自己總有一天會清醒及明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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