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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子滿月了,親戚們都帶著紅包和禮物來喝滿月酒。
舅舅問我孩子叫什麼名字,我一臉慈母笑著說叫:陳銘軒。
結婚前,我就跟老公商量好了,第一個孩子跟我姓,第二個跟老公姓。
我剛說完,就看到婆婆的臉又黑了,她全程一句話也沒有。
等酒席散了,婆婆冷不丁地跟我說:賠我20萬精神損失費。
老公說婆婆發什麼神經,要什麼精神損失費。婆婆把他甩到一邊去,罵他是沒用的東西。
然後,她走到我跟前說,原以為羅軍幸運地娶了一個家庭條件好點的獨生女,能減輕家裡的負擔。結果不但沒減輕,還虧了一個兒子和孫子,所以她跟我要20萬,怎麼都不過分。
看著氣急敗壞的婆婆,我沒生氣,反而覺得好笑,就跟她說:20萬沒有,要是覺得你吃虧了,那就把你兒子帶走唄。反正我也有兒子了,老公要不要也無所謂了。現在還流行去父留子呢。
婆婆被我氣得啞口無言,當晚就讓老公送她回老家了。
她知道我不好糊弄,後來也幾乎沒來過我家了。
當然,我也沒讓婆婆帶娃,反正我也有娘家爸媽幫忙,她不來給我找事就好了。
好在我爸有遠見,老公也給力,不然真的可能被吃絕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