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
劉自強,28歲,外賣員:這年頭感情騙子多,如果不是知根知底的話,還是不要輕易交出自己的身家為好。
在這個快節奏的時代,連感情也變成了快消品,真摯的感情很少。
就我自身條件來說,沒有高學歷,也沒有一技之長,只能靠出賣體力掙錢,是很辛苦的。
我的父母年紀也大了,他們掙不了錢,可以說為我提供的幫助很有限。
要是說,隨便談了一個女朋友,我就把自己的全部積蓄交出來,那我覺得是不穩妥的。
也不是說我就有多摳,在兩性交往過程中,必要的花費我是會支出的。
但在沒有搞清楚對方的品行之前,我不會冒這個險,把自己的積蓄交出去,我害怕自己到時候人財兩空。
我身邊不缺乏這樣的例子,有好幾個朋友也是大齡單身,好不容易談了戀愛,還不到三個月就把自己所有的積蓄給了女方,結果女方把錢卷跑了。
在錢這個問題上,還是挺敏感的,總之還是得留個心眼。
但如果是彼此已經交往很久了,了解對方,確定對方是能夠和自己走下去的人,那可以將自己的錢交給對方。
畢竟,把錢給到另一半,也是給對方安全感,女人會很感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