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兒說:兩居室是夠我倆住,將來有了孩子再占一間房,可是我公公婆婆要來養老,不就沒地方可住了嗎?
所以我們就想著,把陪嫁房賣掉一步到位,換成大三居室。
我想:原來是這樣。人家想換成三居室,不是打算給我和老伴兒留一間養老房,而是給公公婆婆養老用的。是我自作多情了。
我說:兩居室換成三居室也要,再添個200多萬吧,我們可沒有錢給你出這個差價。
女兒說:你們的錢早晚都是我們的,你們現在出錢為我們買房,不就是相當於左手倒右手嗎?你們只有我一個女兒,咱們是一家人。
我說:既然想給你公公婆婆買養老房,那你公公婆婆出錢嗎?
女兒說:你這不是為難我公公婆婆嗎?明知道他們沒有錢?
我算是明白了:嫁出去的女兒潑出去的水,胳膊肘往外拐,養老是指望不上了。
我心平氣和對女兒說:既然你覺得這個房子真好,想換個大三居也不是不行,但是房產證不能更名,還寫我的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