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親的財產是這樣安排的,這些年他存12.8萬元人民幣(約台幣55萬),他把12萬元留給了兒子人民幣(約台幣50多萬)。
5000元留給了女兒人民幣(約台幣2萬),另外3000元留給繼母人民幣(約台幣1萬),塑料袋裡1260元零錢,留給陳昇的兒子和女兒。
陳昇看了父親的分配,心裡不是滋味,繼母嫁給父親30年了,又沒有養老金,父親居然只留給她3000元錢,太薄情了。
繼母嫁過來前,有一個兒子,但是歸了前夫。 前夫帶到兒子和新歡輾轉去了福建做生意,繼母嫁來了他們家。
自從兒子隨前夫去了福建後,繼母想要見一眼自己的兒子,是真的很難。
前夫不想給她見,兒子被他爸攛掇著也不願見她,繼母曾經失望傷心過。
後來她想通了,自己嫁給了老陳,就是老陳家的人,她把陳昇和陳昇的姐姐陳露當成了自己的孩子疼。
貧窮的時候,繼母會在過年時給兩個孩子做新衣服,而她自己還是穿著洗得發白的補丁衣服過年。
家裡的母雞生的蛋,繼母捨不得吃,會省著留給孩子們吃,說你們長身體要營養,我不用長身體了,隨便吃點啥就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