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希堯積累財富的另一個重要途徑是土地投資。雍正九年開始,他利用在內務府的便利條件,通過多個渠道在大興縣置辦田產。這些土地多是從破產的旗人手中收購而來,價格遠低於市值。到雍正十三年,年家在大興的土地已達到4.5萬畝,主要分布在青雲店、魏善莊等地區。
在置辦土地的過程中,年希堯展現出高超的經營手段。他不是簡單地購買土地,而是通過設立佃戶、收取租金的方式經營這些產業。他還在青雲店設立了年家的莊園,專門負責管理這些土地。為了確保收益,他任用了多位經驗豐富的管事,建立起一套完整的租佃制度。
與此同時,年希堯還開始在北京城內購置房產。他看中了西直門內的位置,認為這裡既靠近皇城,又是商業繁華之地,未來升值潛力巨大。他先後在西直門裡南小街買下了多處宅院,有的用於出租,有的則改建成店鋪。這些房產後來成為年家在民國時期的重要收入來源。
年希堯在積累財富的過程中,始終保持著低調的作風。他將大部分產業都登記在族人名下,自己則專注於朝廷事務。這種做法既規避了風險,又為年家的長期發展奠定了基礎。到乾隆初年,年家已經成為北京城內最富有的家族之一,其產業規模超過了許多世襲貴族。
這些財富的積累,為年家後來的發展提供了重要支撐。即使在動盪時期,年家依靠這些產業也能維持家族的地位。特別是那些位於大興的土地,不僅為年家提供了穩定的收入,還成為他們與地方勢力建立聯繫的重要紐帶。
三、年家在大興的發展與變遷
乾隆年間,年家在大興的發展出現了分化,形成了以青雲店為中心的"南年"和以魏善莊為中心的"北年"兩大支系。這種分化源於年希堯的兩個兒子對家族產業的分割。"南年"由長子年德和掌管,"北年"則由次子年德仁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