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終,我選擇了回到娘家。公公婆婆也擔心我離開,畢竟他們已經習慣了我的存在。幸運的是,我當時的彩禮還有十萬元,否則我會虧大了。雖然丈夫多次勸說我回去,但我仍選擇在娘家暫住一段時間,因為我知道如果我現在軟弱退縮,將來更難被尊重。我需要重新找份工作,保障自己在家庭中的地位和尊嚴。
總之:
女人為了家庭、為了婚姻,被動地放棄了自己的事業,成為了全職太太。本來這是出於對家庭的犧牲,但久而久之,即使在家裡辛苦付出,也成了理所當然。漸漸地,女人被當成了免費的保姆,隨時被使喚而不得不順從。因此,女人一定要有自己的事業和主見,才能在家庭中擁有一席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