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個星期過去後,兒子給我打來電話說,孫子放假了,正好他和兒媳有時間,想著一起帶我們老兩口出去玩玩,放鬆一下心情。
我欣然同意了兒子的提議。
畢竟,返聘後我就沒有太多這樣的機會和家人一起出去遊玩了。
所以,我決定在開始工作之前,好好享受這段難得的家庭時光。
小孫子放暑假的第二天,兒子和兒媳開車來接我和老伴,準備一起去旅遊景點。
一路上我們還算是和睦相處,但到了目的地後,我們卻陷入了爭執。
起初是兒子和兒媳之間發生了爭吵,兒媳認為兒子預訂的酒店不夠好,衛生環境不佳,堅持要求換一家。
可是兒子表示現在是旅遊旺季,重新預訂會花費大量資金。
他們為了酒店問題僵持不下,我不想讓這個爭執破壞我們一家人的快樂氛圍,於是我提出重新預訂酒店,我來承擔費用。
直到我支付了費用,兒子重新預訂了酒店,兒媳才露出了笑容。
我想,為了一家人的快樂,有時候花點錢也是值得的。
再說,與其讓他們一個人承擔費用,還不如由我來付。
在旅遊期間,幾乎所有需要花費的地方,我都主動支付了。
甚至包括兒媳給親家母和公公買的禮物,都是我掏錢買的。
回程路上,我還支付了車費加滿了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