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也回過神來,怒氣十足地指責我,咱們是一家人,你怎麼還置我弟弟的人生大事於不顧?房子沒過戶,我弟弟拿什麼娶媳婦?
婆婆也一拍大腿,罵我自私,讓他們全家人都處於被動的地步。如今房子沒過戶,彩禮也沒了,這可如何是好?
我忍不住回了婆婆,我是嫁到你們家,又不是賣給了你們家。我的陪嫁房,我想如何處置,這不是我的權利和自由嗎?
婆婆急得跳腳,這怎麼能是你一個人的權利?你嫁到我們家,嫁給了我兒子,你的東西就是我們的,也就是你小叔子的。你擅自做主把它送回給你爸媽,這不是故意添堵嗎?要是我小兒子好好的婚事泡湯了,我跟你沒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