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
單身那些年,從沒對任何人交付過信任,也不想主動去了解,覺得愛上一個人再掏心掏肺對他好實在太傻。
快30歲的時候我媽催我去相親,念得耳朵起繭,最後只能硬著頭皮答應。
說實話,第一次見他哪裡都不滿意,嫌他話少嫌他筷子用不利索,背著個不起眼的雙肩包甚至有點土氣。而且,他閒時也會打兩把遊戲,那是個不好的徵兆。
直到有次,安排的視力手術臨時改期,剛好爸媽去旅行,因為太害怕了就叫他陪我。那天從到醫院檢查,繳費,拿藥,還有手術完送我回家,前前後後都是他在忙。
後來恢復期我們在外面吃飯,他忽然從背包里拿出各種瓶瓶罐罐給我滴藥,說大夫囑咐一定得按時。那是我第一次知道,原來土氣的背包里裝著一個笨拙的男孩沉甸甸的關心。
我在餐廳哭了,因為感覺在這一刻找回了愛的能力。哭自己為什麼現在才懂,錯的從來不是愛情,是誤解了愛情的自己。
如果能早點明白該多好啊,或許就能早點感受到幸福了。
根本不是很難再對別人心動,也不是年紀大談戀愛變難了,是我從來沒有真正放下過去,放下偏見和固執給自己一個重新開始的可能。
而沒有打開心門的人,就算愛站在了門口,也終究是敲不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