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友每月打三份工!我媽得知後「堅決叫我分手」 三年後「我慶幸當初聽了媽媽的話」
在我二十三歲的那一年,我遇見了她,一個堅韌、獨立、充滿活力的女孩。她叫小麗,我們在一家咖啡店相遇,她那時正在那裡打工。那時的她,笑容陽光,眼神堅定,我不禁被她所散發出的魅力所吸引。
小麗的生活並不容易,她每月要打三份工,以支撐自己和家人的生活。她的家境並不富裕,從小就承擔起家庭的重擔。我知道,這對於一個年輕女孩來說,是多麼的不易。然而,她從未抱怨過,總是積極面對生活的艱辛。
我們的感情迅速升溫,我開始把她當作我生命中的那個人。然而,當我帶著她回家,向我媽介紹她時,我媽卻堅決反對我們在一起。原因很簡單,那就是小麗的生活狀況。我媽認為,小麗過於艱辛的生活會給我帶來壓力,她不希望我過上這樣的生活。
我那時年輕氣盛,怎麼會聽得進我媽的話。我覺得愛情就是相互支持,我相信我可以和小麗一起面對生活的困難。但我媽卻堅決叫我分手,她說:「你還年輕,你還不懂生活的艱辛。你要找一個可以和你一起享受生活的人。」
我不甘心,和小麗商量著我們是否可以堅持下去。小麗流淚告訴我:「其實我也很害怕,但我知道,我們的生活一定會好起來的。我不想因為現在的困難而放棄我們的愛情。」聽到她的話,我更加堅定了信念,我覺得我要證明給我媽看,我們可以過得好。
然而,現實卻比我想像的要困難得多。隨著時間的推移,我們的生活壓力越來越大,我們的爭吵也越來越多。我開始懷疑,是不是我真的不能承受這種生活。在我最困惑的時候,我媽再次勸我分手,她說:「你看,生活不是你想的那麼簡單。你現在的生活,是你想要的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