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好心替兄弟介紹對象,他們交往3個月後決定閃婚,以為促成一段姻緣,誰知道2年後「我接到了一通電話」,聽完後臉色馬上鐵青…
老話說,這做人,一不做媒,二不做保。
以前我總覺得不給人擔保,是對的,這種事情,一不小心害了自己不說,還要連累家裡人。
但不給人做媒,我覺得不對。
我想著,這不是好事嗎?
不是都說寧拆一座廟,不毀一門親嗎?
好事怎麼就不能做了?
但直到我自己給朋友做媒,幫他介紹對象,卻遇上崩潰事了。
我才意識到,古人誠不欺我。
給人做媒,要是遇上拎得清,明事理的人,他會記得你的初心是好的。
至於後面的日子變成什麼樣子,是他自己的問題,不會來找你麻煩。
但要是遇上不講道理,做人做事喜歡甩鍋的,他會把自己的問題,變成你的問題,認為是你故意害他。
李鋒是我的朋友,不算特別好的兄弟,但彼此之間的來往也不少。
結婚等一些大事,我們也是互相幫忙的。
因為是朋友,所以能力範圍之內的事情,只要對方開口了,我都願意伸出援手。
所以他給我打電話,讓我幫忙介紹對象的時候,我沒有拒絕。
因為我老婆性格外向,她認識的姑娘很多,我知道的就有好幾個單身。
當天我就和我老婆提了這件事情,但老婆不怎麼樂意,老婆說朋友之間相處,很多時候不能多管閒事。
給人做媒這種事情,萬一沒成,別人說你沒用心。
萬一成了,以後婚姻出現問題,你裡外不是人。
老婆讓我回頭拒絕我朋友,就說沒有合適的。
但我想著這樣不厚道,畢竟自己已經答應了。
老婆不願意,實在沒辦法,我只好靠自己了。
也是巧合,我在工作中認識了王茜,是我們公司供應商的一個員工,在工作相處中,我覺得她為人不錯。
得知單身之後,我就把人介紹給了李鋒。
當然了,我也是問過王茜,她同意之後,我才告訴李鋒的。
同時,我也和李鋒說了,我和王茜不算熟,只有工作上的接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