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一個人,可以很單純。婚姻,卻經常變得複雜。
柴米油鹽的日子裡,總有許多意料不到的磕碰。
小摩擦變成大矛盾,各種人和事交纏在一起,夫妻間的積怨也越來越深,最後走到離婚這一步。
有的夫妻,很理智也很果斷選擇了一別兩寬,各自安好。
也有的,卻依然牽扯不清,說不上對還是不對。
離了婚,又和前夫發生關係,甚至住在一起,到底是怎麼想的?
聽一聽這3個女人的心聲,或許能給正在有相同經歷的人,一些警醒和思考。
01. 分開是衝動心裡還是有感情的
@劉女士(離婚7個月)
本來,也沒想鬧到離婚的地步。
我們感情其實挺好的,就算有吵鬧,基本很快就和好了。
越吵越凶,是從婆婆和我們一起住開始的。
我們都不到30歲,結婚也才兩年,疫情的緣故,他收入一直不穩定。
婆婆催著要抱孫子,但我考慮到現階段要孩子,壓力太大,況且我們也年輕,生育計劃不用這麼著急。
婆婆見我們遲遲沒動靜,覺得是我耽誤了她抱孫子的進度,變著法子給他吹耳旁風。
開始還好,後來慢慢他就倒向他媽那一邊。以至於把他媽接來和我們一起住,都沒和我商量過。
婆婆來了以後,各種生孩子的土法子都用在我身上,他知道我不願意,卻一直默認,還勸我忍忍,別和老人過不去。
從我不配合備孕開始,婆婆就見縫插針和他說我的不是,我們之間的矛盾也越來越深。
家裡雞犬不寧,他覺得要應付我和他媽兩邊很累,我也很累。
吵到最後,誰也咽不下這口氣,就提了離婚。
離婚後我搬出來了,偶爾還是有聯繫。
有次在朋友的婚禮上見了面,都喝得有點多,很自然地就打車一起回了過去的家。
那天之後,我們很認真地談了一下,就生不生孩子這件事,他說服不了他媽,現在也依然說服不了我。
我依然單身,他也是。彼此都還有感情,至於往後怎樣,看造化吧。
有人離婚,是一時之氣,是衝動行為。
拿到證的那一刻,雙方都會後悔。心底還有愛,有留戀。這種關係,就很容易藕斷絲連。
只要一方有所退讓,問題能夠解決,重新在一起就是早晚的事。